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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龙岩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4-2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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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5月3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贯彻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实际行动,真抓实改、务求实效。局党组自觉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相关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三定”“五一”工作机制,即“定期研究、定期推进、定期通报”“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清单管理。按照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市水利局党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成45个具体问题,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真抓实改、立行立改。期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讨论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具体事宜。

  (三)建立长效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对反馈问题既着手“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整改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共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行动方案等45项,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同时,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三提三效”为工作要求,“殚精抓项目,竭虑创品牌”为工作主题,“一网二水三提升”为工作重点,以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全员干项目为工作方法,创“碧水先锋福万家”党建品牌,为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聚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水利贡献。2022年全市水利投资完成总量全省第三,投资增量全省第二,投资增幅全省第三,重大水利项目开工41个,全省第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节水优先”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方案,每年定期召开市级节水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各部门重点节水任务,合力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二是立即启动《龙岩市中长期节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编制单位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制定出台《龙岩市提升节水能力建设整市全域节水型社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加强节水能力建设,已完成5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完成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节水型高校建设,完成8个水利下属单位节水型单位建设,并积极向省厅申报,将上杭、连城列入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项目。

  2关于水资源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督促指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部分农村水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问题;二是认真做好取水点的取水计量在线接入工作,按时完成208个计量设施安装接入;并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不断扩大取水计量接入覆盖面;三是采用日常监督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不断强化水资源监管。

  3关于供水保障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一周一碰头、半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研、指挥部不定期交办”的工作协调机制,整体推进供水保障项目建设。二是全力冲刺“百日攻坚”行动。连城县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竣工通水,武平县城区第二水厂改扩建工程竣工通水。三是强化服务保障。针对各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成立服务下沉工作小组,逐县梳理存在问题,并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跟踪、服务、指导。四是加大单村供水的督促督导力度。召开专题会议,摸清边远单村和供水薄弱村用水现状和需求底数,开展逐一排查,制定单村供水方案,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内单村供水工程建设工作。

  2.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推动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将项目验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对县年度水利工作任务考评,加大压力传导。二是加大攻坚力度。开展专项督导,针对进度滞后的工程项目,逐个推进落实,确保项目达到序时进度。三是加强现场服务督导。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督导力度和频次,从市级层面加大协调沟通和服务支持力度。

  2)关于万安溪引水工程安全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做好项目攻坚。成立以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多次召开指挥部会议,项目指挥部成员、市水利局安全质量监督组、水投公司专班驻点13人现场办公,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参建单位进行座谈、约谈,督促加大人员力量投入。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组建市水利局安全质量监督指导服务组,开展工程全范围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巡察以来,全市水利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是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项目要素保障,协调解决了道路征用补偿问题、管线施工补偿以及村民阻碍渣土车通行问题等各类棘手问题。

  3)关于跟踪督促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相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责令督促相关电站限期按设计方案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完成前,水电站必须空库运行,市、县水利部门一线督导推改,金狮礤电站业主已重新对水库大坝进行灌浆,完成全部除险加固整改工作,重大安全隐患已消除。二是常态化组织开展“回头看”。委托第三方对水利部、省水利厅以及市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回头看”发现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问题,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回头看”以来,已整改销号水库电站安全隐患78个,取得较好的效果。

  3.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监管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责任追究。2021年市局质量“飞检”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后,立即下发文件要求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不合格的堤段拆除重建,并对拆除重建的堤段进行了重新检测直至合格为止,对相关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增强行业监管责任。成立水利行业强监管领导小组,由懂技术的业务骨干组成,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年度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统筹开展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三是举一反三。开展2020年以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拉网式全覆盖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邀请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专家,到我市参与、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稽查,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管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将2023年确定为“水利工程质量提升年”,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持续开展“飞检”,强化检测结果运用,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保质保量。

  2)关于水土保持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实情况: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追缴工作,采取电话告知、上门宣传法律知识等多种方式,逐一进行催缴,并约谈了2 个项目业主。目前已全部完成追缴工作,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重点跟踪机制,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按规定在动工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确保及时、足额缴纳,做到应缴尽缴。

  3)关于水政监察执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局党组为水政监察支队增配一名年富力强、熟悉水利业务的副支队长,同时加强支队与业务科室的资源和人员的整合,进一步增强支队执法能力。二是持续发力。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汀江流域巡河检查,会同市公安局开展河道采砂举报件联合督导,并积极开展暗访等,进一步压实基层河湖管理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借助河道巡查和督导检查,向群众发放河道非法采砂典型案件宣传单,加大对非法采砂等不法行为的震慑。巡察以来采砂秩序显著好转,违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举报件大幅减少。

  4)关于对基层有令不行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担起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协调解决问题,抓紧复工复产,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二是针对基层有令不行问题,充分发挥局领导挂钩县制度,加大市对县专项督导力度,进一步强化跟踪落实和压力传导,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创新互动互通,协同监管。联合市、县有关部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将工程检查发现问题报送给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纪检监察、检察、巡察等部门,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失责问责。

  5)关于专项资金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做好前期工作、按时保质加快建设实施、加强合同管理,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结算财审、开展完工和竣工验收、项目决算等工作。二是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30号),加强绩效管理,将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并赴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稽查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推进水利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推动市财政借款用于相关县应付未付水利项目进度款。

  4.关于有效化解水利领域风险隐患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水旱灾害防御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县级水行政主管进行提醒教育,督促开展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其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排查,落实整改,目前平台稳定运行,各类数据报送正常。积极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已策划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计划2023年完成全市水库雨水情预警监测全覆盖,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评审,即将开展招投标工作。三是主动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励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一般债用于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升级和自动化改造。

  (2)关于对重点防汛工程建设督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将项目验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对县年度水利工作任务考评,进一步传导压力。二是加大攻坚力度。将相关重点防汛工程项目征迁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征迁盘子,要求由县级领导牵头负责,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大力度推进。三是加强现场督导。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督导力度和频次,逐步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3)关于河道日常巡查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巡河效率和水平。创新工作方法,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巡河APP等科技手段开展碍洪问题排查和复核,新发现问题做到动态清零。二是加大河湖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多种宣传平台,结合河道巡查、碍洪问题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发放宣传材料,提高群众河湖保护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

  4)关于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梳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二是提升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制定《龙岩市水利行业事故隐患专业化排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作用,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专业化水平。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印发《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工作的通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工作方案》《漳平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开小灶”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巡回检查、挂钩督导检查、“开小灶”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压实安全责任,市级检查46个项目,发现问题107个,均已整改,并约谈相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巡察以来,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关于水库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提出具体整改时限,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报我局。二是加快推进水库测报监测建设任务。目前,省厅部署的三座水库的监测设施建设均已完工,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进度已满足序时进度要求。三是建立隐患整改推动机制。积极推行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模式,强化小型水库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并对隐患整改一拖再拖的单位,责令限制水位或空库运行,情节严重的报工信、供电部门进行解网。

  6)关于疫情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督促落实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二是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印发《龙岩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紧盯在建水利工程和已建水利工程设施从业人员,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和水利建设两不误。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外出疫情防控审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按相关规范要求成功处置2起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5关于管好后扶资金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后扶资金管理制度,严控资产型项目运营管理费用,落实资产型项目收益分配,切实把后扶资金用在美丽家园、基础设施提升、生产开发转型等项目上,助力乡村实现振兴。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会议。邀请专家讲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讲座,并将相关工作要求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课题。同时聚焦主流思想和重大主题进行宣传或推介,网站新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等宣传专栏,针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等在局官网发布信息79篇,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二是全面兴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组到会指导;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华锦先同志到我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在龙岩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开辟专题专栏,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完善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报批审核制度,对2022年召开的6场次专题会、讲座均经分管和主要领导同意后举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严要求落实督导。要求监督科对派出各县(市、区)检查组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把关,确保报告质量。2022年以来的督导检查均已认真把关,未再出现此类现象。二是严肃监督执纪压实责任。经机关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党组研究同意,对督导复核不认真的同志给予了提醒谈话。三常态化开展安全督导。局党组常态化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开展水利行业安全形势分析和调度,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水利业务工作全过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关于制度建设重形轻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公示,上杭、新罗、武平从2022年5月份开始全面落实公示制度,永定区和长汀县在2022年9月底开始执行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为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到位、履职规范,组织了对七县(市、区)近三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指出了各地在水土保持监管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

  3关于日常工作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发文登记本认真核对,及时纠正错漏现象。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等,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不断提升办文办件水平。三是健全公文审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各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本科室公文制发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公文质量,规范办理程序。

  2关于为民担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群众关切问题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每件来信、来访的信访件及来电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登记,根据反映的内容落实督办科室,并指派专人跟踪办理,落实办理情况。为提高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对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实行回访。2022年9月30日,我局收到武平县村民谢某(原水利工作站工作人员)关于给予养老生活补助的复查申请,10月10日,我局派员到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武平县水利局、万安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之后一同到谢某家进行沟通交流,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2)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不够得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补齐供水设施短板不足。截至目前,实施新改扩建规模化(千吨万人)水厂40座,已建成通水规模化水厂15座(其中含6座万吨以上水厂),正在实施(含新建和改造)的乡镇水厂25座;完成单村供水工程建设286处,正在实施的单村供水工程309处;铺设管网约4600公里,受益人口达210万余人。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深化“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方案》,部署各地开展常态化排查和监测,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立查立改。同时,畅通群众诉求通道,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收到并办结22件饮水安全诉求件。三是积极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源保护划定和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

  3)关于移民安置问题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和沟通服务协调,全力推进在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完成了武平百把寨、永定光坑、漳平二十四溪等一批拟建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积极主动协调省水利厅开展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

  3关于水利资金、项目监管不严,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

  1)关于工程项目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处理,总承包商与分包商解除了分包合同,认定分包无效,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商罚款40万元。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加强项目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分包问题及时处理。2022年9月起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开展打击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要求各县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违法转包、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各县(市、区)均未有此类情况发生。三要求相关直属单位加强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学习,完善相关制度。如制定《修缮及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和工程规范管理。四是加强监督执纪。经机关纪委复核,并报党组研究同意,对现场管理工作不认真的同志责令书面检查、提醒谈话。

  2)关于服务类项目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立即调整充实局采购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龙岩市水利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采购审核把关。二是强化分类整合。将服务类采购的事项进行汇总梳理,相似事项合并同类项,整合打包采购,简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三是加强控制价依据测算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程规范要求,咨询行业专家,参考兄弟单位和周边地市做法,科学合理测算控制价。巡察整改以来,所有采购事项均采取背靠背向三家以上单位询价。

  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龙岩市水利局公房管理规定》,明确公房租住条件及租赁标准。二是局办公室指定专人牵头,认真开展全面清查工作。已完成对财务账的复核及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工作,并完成对固定资产的资产卡片贴标工作,做到一物一卡、卡随物走的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目前固定资产已经清查完毕。三是全力推进落实局属房产产权办证工作。

  4)关于移民资产监管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指出问题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市资产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31个项目需进行产权登记管理,对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5个项目立即完成登记管理,剩余26个暂不具备产权登记的项目,进一步加强跟踪服务指导力度,全力推进产权登记事宜。同时,制定《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产型生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通知》(岩水移民〔2022〕13号),从明晰产权、租金收取和租金使用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资产型项目的管理。

  5)关于非税收入和债权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水资源费方面,已再次对业主进行催缴并制作询问笔录,与单位法律顾问沟通,咨询协商,发函天津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欠缴水资源费追缴工作,发函债权方配合水资源费缴交工作。水土保持补偿费方面,2022年10月30日前,10个项目全部完成追缴。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重点跟踪机制,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按规定动工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确保及时、足额缴纳,做到应缴尽缴。

  6)关于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历史遗留债权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厘清债权的构成及成因,协调财政等职能部门进行调帐处理。二是联系单位法律顾问讨论清理挂账程序,制定开展追缴工作步骤,通过查找会计原始凭证及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厘清债权具体构成,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起诉债务公司。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饶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调整岗位不再担任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上交违纪所得。二是强化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于律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结合机关党委换届,新当选的机关党委书记同时也分管宣传、人事方面工作。二是换届以来,机关党委多次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党组会议精神,研究推动党建工作,实现党建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时印发《中共龙岩市水利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委员分工的通知》,明确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和委员工作职责。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试行)》,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以上的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以来,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助力乡村振兴 贴心服务企业”、“喜迎二十大 科长说安全”等主题党日活动52次,集中学习12次,每次均安排重点发言和交流发言。领导班子成员均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带头上党课、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加强监督执纪。对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同志和对谈话表态记录整理基本相同的同志提醒谈话。五是立即在农业银行设立党费专户,不再跨级缴交党费,并做到党费上缴及时公示。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龙岩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配备专职机关纪委书记,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对水库管理中心开展案后整改“回头看”,开展政府采购、人员招聘等方面监督43场次。三是做好廉洁自律提醒工作。重要节假日,机关纪委及时群发短信,提醒廉洁过节。四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由局党组书记对局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尤其是针对巡察反馈发现各分管领域的问题,开诚布公地谈,相互提醒,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关于风险防控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机关纪委牵头,重新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局领导、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岗位业务工作深入摸排,提出具体可操作可执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印发执行。同时,机关纪委全面履职,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人员招考录用等重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检查。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抓早抓小。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2年以来,共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40人次,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8人次。二是紧盯关键环节。机关纪委强化对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等的日常监管,2022年共监督项目招投标过程、人员招考聘用等共43场次。三是强化对受处分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22年8月,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市水利局受到诫勉谈话及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存在影响期间仍享受评先评优、职务提任、职级晋升等问题。

  2)关于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组组联动”“1+X”等监督模式,开展信息互享、线索互通、排查互助等联动监督。同时,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对零星工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移民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等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动态掌握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和履职情况。二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巡组联动、室组联动、查审联动模式,联合市纪委三室快速查处了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问题。三是强化案后整改。及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并讨论《中共龙岩市纪委、龙岩市监察委员会关于1起市委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出台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办法,修订完善《关于印发修缮及零星工程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充实采购领导小组,规范服务类项目采购等;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2场、开展“树清廉家风建幸福家庭”廉政教育活动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零容忍》等廉政警示教育片330余人次。四是注重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三提升三坚守”队伍建设活动为抓手,强化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的监督执纪能力水平。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干部,着力提升机关纪委干部的履职能力。

  4.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统筹谋划、梯次推进、精心培育,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制定《龙岩市水利局党组关于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原则(试行)》,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等各方面因素,分步骤、分批次调整配备干部,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逐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通过公开招考、基层遴选、直属单位交流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干部,提升专业技术干部占比。三是制定《龙岩市水利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及证照管理实施办法》,对局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统一收缴和保管,建立健全干部出入境审批台账。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各类监督检查整改方面

  1.关于深化问题整改认识不足的问题。

  1关于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迅速厘清工作职责。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水政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水政监察支队原有职责基础上,将河道采砂、河湖“四乱”清理整治等涉河执法相关工作职责委托给水政监察支队,印发《水政监察支队主要职责》。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局党组及时研究,在增加支队人员的基础上,整合业务科室与支队工作职能,增强水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同时积极鼓励干部参加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现机关执法证持证人员由29人增加至65人,执法力量大大加强。

  2)关于党建依然存在虚化弱化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即时召开机关党委换届大会,调整充实机关党委委员,对专职副书记进行了调整,安排政治素质较高又专业的年轻干部担任专职副书记。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制定下发《“碧水先锋福万家”党建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队长的碧水先锋党员突击队,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先锋岗,在2022年防御强降雨和疫情防控中突击队员冲锋在前,在急难险重面前显担当,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沟通请教,经协调梳理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安澜支部继续由市水利局机关党委负责日常管理,按照非公企业基层组织管理要求,加强党建督导。按照党建相关工作要求,出台了《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案(试行)》,根据各支部的性质,分类制定机关支部、老干支部、安澜支部(非公企业)的具体考评细则,着力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党支部作风建设,引导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龙岩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水利项目管理。实行“全员干项目”机制,对全市在建水利项目进行逐一分解,落实到人,每季度进行进度跟踪通报,并开展水利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对资金利用率不高的县(市、区)给予扣分,强化结果运用,与今后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二是建章立制强化项目监管。结合巡察发现指出的问题,督促各相关科室认真落实整改,尤其是强化项目监管的具体举措,先后出台《龙岩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试行)》《龙岩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三是坚持持续开展水利工程实体质量“飞检”工作,202211、12月用2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以来在建工程全覆盖质量专项稽察。同时着重强化“飞检”成果应用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规定,根据质量安全检查、“飞检”巡查等发现各类问题的严重程度,加强执法,加大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开展专项稽查。对永定、长汀、漳平等3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稽察。

  2关于整改后续跟进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动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落实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已检查水电站987座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9份,立案查处11起,处罚金额64.33万元;落实小水电重点监管名单,开展生态下泄流量重点抽查,8-9月共现场检查电站115座。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专班,专职负责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龙岩市鼓励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小水电退出的工作,截至2023年3月,全市共退出电站58座。开展小水电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落实督查问题闭环销号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出现反弹。二是协同做好流域断面水质稳定相关工作。从河湖健康管理的角度,充分发挥河长办工作职能,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市主要河流、小流域、13个县级集中式生活水源地和3个重点湖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明显提升向好。三是全力推进节水改造项目验收工作。涉粮巡视发现8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问题,目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按序时完成问题整改。全市现有28个中型灌区,实施15个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目前13个项目已完工,正在实施2个,累计完成投资3.01亿元,改善灌溉面积38.5万亩。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水利局党组期间,未向市水利局党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实际,经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调查核实,由局党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专项资金监管缺位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关于水库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够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立即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相关县(市、区)逐一跟踪落实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水库依法责令限制水位直至空库运行,电站水库则提请工信或供电部门进行解网处理,直至隐患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已成立房产管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专门处理房产产权登记问题。目前已启动办证前期相关程序,正在搜集和整理办证相关资料,2023年7月底前可完成产权办理阶段性工作。

  4)关于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已厘清债权的构成及成因,正协调财政等职能部门进行调帐处理,2023年6月可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23537;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水利局;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ssljbgs@163.com。

  中共龙岩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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